一直随心所欲地写着自己的文字,不敢称之为文章或作品,以我自己的眼光看,我总觉得自己的文字功底是太欠火候的,偏偏我还勇气可佳,写出来的点墨在自己的心里还自以为有理有道的,诩为华章,一般不容他人更改半字。 上次内刊上征用了我的一首陋诗,当时负责组稿的某人,说我投稿的题目太“恐怖”了,让我更改一下,我当即表示不同意,并且警告她如果改动一字,我宁肯收回投稿也要捍卫自己的文字,其实在我看来她根本就是狗屁不通,不通狗屁。结果这个可恶至极的某人竟然在校稿时将题目更换成了一个俗不可耐的名字,且不说起不到画龙点晴的作用,与诗的内容也大相径庭。等我看到内刊时木已成舟成了印刷品。若不是某人在内刊到达我手上时已经辞职滚蛋了,我肯定不会轻易宽恕她的。 我后来想想自己也是太目中无人,不知深浅,会写一些文字的人大有人在,我才刚刚几个变成铅字啊,竟然也牛起来了。 前些日子将一粗陋的诗文请一个朋友帮忙看看,那是一资深的写手,经他妙笔一改,顿时增色了不少,读起来朗朗成悦耳之音。突然间觉得自己先前是不是有捞取稿费之嫌了。 今天下午偶然又与朱秘书聊了几句,他居然说喜欢读我写的日记,我真的有些受宠若惊了,要知道他可是某大领导的秘书啊,这在过去那就是一高级参谋,文笔一定非常了得,某一天若将文字示人,估计可以翘楚文坛,我是敬之仰之的。然而他却屈尊就下愿意成为我的粉丝,真是胸襟博大。我一下子觉得自己不能再随心所欲地粗制滥造所谓的文字了,不然不只是浪费了我的精力,更是浪费了读之人的时间,用鲁迅先生的话讲那就等于是谋财害命的。 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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