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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聚焦:造假手法之多令人吃惊 打住! 科研不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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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枫 发表于 2016-12-31 13:53: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聚焦:造假手法之多令人吃惊 打住! 科研不端
2016-12-30 08:48 来源:人民日报 
  人民视觉

  科学道德不容玷污,科研不端必受惩处。日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通报了一批2015年至2016年查处的科研不端行为。通报结果显示,自2015年至2016年11月底,基金委共接收日常举报案件、专项案件及主动核查案件382件。基金委监督委员会逐项认真初核,认真分析举报内容和线索,对其中208件案件启动调查程序,基于调查结果,审议案件113件,处理相关责任人172人,处理相关依托单位9个。

  买卖论文

  打着“润色”的幌子,提供代写、代投、伪造同行评审等“一条龙”服务

  2015年,英国现代生物、斯普林格、爱思唯尔、自然4家国际出版集团先后撤销中国作者的论文117篇。基金委重点调查了28篇与科学基金项目相关的论文,发现这些论文全部委托第三方机构投稿,其中又有近一半的论文投稿与一家名为上海丰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核科技”)的第三方机构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丰核科技网站显示,该公司是一家“专业的生物医药外包服务商,业务范围涵盖生物信息分析与技术研发、科研实验外包、医学统计等,能够提供课题整体外包‘一站式’解决方案”。

  还有第三方机构甚至明目张胆地当起了论文买卖的“黑中介”。基金委通报的另一个案例中,湖南某大学在读博士生唐静波就是在网上联系了一家第三方中介公司,并签署论文买卖合同,由该中介公司为其寻找“枪手”和稿件。其间,应中介公司要求,唐静波擅自为所购买论文提供了其他作者的姓名和基金项目批准号,而这些作者均不知情,基金号与此论文也毫不相干。在被告知购买的论文被接受后,唐静波收到“枪手”注册的通讯作者邮箱和密码,并向中介公司先后支付了6.3万元。在论文发表后不久,期刊编辑部就收到了该论文被抄袭的举报,经多方查证,“枪手”为在辽宁某研究所工作的矫某。矫某称,在将其读博期间的科研成果整理成论文准备贩卖时,恰好网上中介公司询问,于是在对方安排下,这篇论文以3.3万元的价格成交。

  在2015年被斯普林格集团撤销的论文中,有一篇发表于2013年的论文伪造了论文审稿人邮箱地址,提供虚假的审稿意见,并在论文中擅自标注基金项目批准号。而这篇论文的第一作者王立山、臧卫东竟然就是丰核科技的前后任法定代表人。在进一步核查中发现,王立山读博士期间发表的4篇论文中有2篇就存在伪造通讯作者电子邮箱的问题。

  第三方机构提供润色服务本属正常,一些国际学术出版巨头旗下就有类似的服务机构。这些机构仅为英语非母语的作者提供语言润色,或建议作者可以向哪几家杂志投稿。但是随着一些类似丰核科技的第三方机构将“业务”触角延伸到数据处理、同行评议、投稿等多个环节,它们逐渐变得“神通广大”起来。目前,丰核科技的网站仍在正常运营,记者联系丰核科技的客服人员,得到了这样的自动回复:“上海丰核提供最专业的医学及生物SCI包发表服务,近百人的全职编辑团队,为您的科研保驾护航。”

  基金委主任杨卫指出,调查中发现,被撤论文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润色”并投稿,还在代人投稿过程中虚构同行评议专家信息,有些还向期刊和出版社审稿平台提供编造的评审意见,更有甚者直接通过论文买卖,请人捉刀代为撰写和投稿。论文被撤事件的背后隐藏着一条“灰色产业链”,第三方机构在其中发挥了主导作用。基金委监督委员会主任陈宜瑜院士认为,一些第三方机构“专业性”越来越强,打“擦边球”,游走在“灰色地带”,给学术生态造成了巨大的破坏。

  身份造假

  为获得基金项目,造假者不惜偷盖公章、伪造证明材料,甚至更改国籍

  基金委调查发现,一些项目申请人以伪造个人信息、冒用他人身份等手段,提高获得项目资助的可能性。

  美国纽约州某大学全职教授李忌在2011年至2015年期间,先后依托甘肃、浙江、吉林和山东等地的大学申报了5项科学基金项目,其中2011年和2014年分别获得2项面上项目(指支持从事基础研究的科技人员在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的项目)的资助。然而调查发现,李忌2013年已加入美国国籍,2014年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依托吉林某大学申请基金项目并获资助,违反了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河南某大学的李元晓2016年度申报的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申请书与该校贺某2016年度申报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高度相似。经查,李元晓多年来申请科学基金一直没有成功,2016年已超过40岁,无法继续申请青年基金项目,便申请了面上项目。但他估计面上项目获得资助的可能性太低,于是抱着侥幸的心理,在师弟贺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关系借到贺某所在公司印章,骗取依托单位认可贺某的身份,伪造相关证明资料,然后以高度相似的内容重复申报青年基金项目。

  另一个“冒名顶替”的案例是,新疆某大学的王帅自称在攻读博士和博士后期间发表SCI论文20篇,其中影响因子9以上的第一作者论文6篇,参与了多项新加坡国家基金和教育部基金项目。但事实上他并未从事过博士后研究工作,也没有参与过国外的基金项目,只在读博士期间发表过2篇低档次论文。王帅实际上假冒了一位同名同姓的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的科研成果,骗取了新疆“千人计划”人才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该校昆仑学者特聘教授等荣誉。

  申请书造假

  直接复制他人项目书,中文论文变英文,第三作者改为第一作者

  撰写申请书是开展项目的第一步,也是决定科研质量的重要环节,可有人在一开始就“玩花样”。

  基金委通过项目申请书相似度检查系统发现,福建某大学的陈东2016年度申报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与上海某大学杨某2015年度已获资助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申请书高度相似。原来,陈东2015年4月在美国北卡罗来纳州某大学访学期间,在实验室公用电脑中无意看到一份中文的无封面无个人相关信息的申请书,内容与他的研究方向十分吻合,于是陈东就将该申请书复制并带回国内,删除部分无法完成的技术路线和图表后,当作自己的申请书申报了2016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此后基金委向杨某求证,杨某称他先于陈东在美国北卡罗来纳州某大学访学,与陈东不认识,陈东所用申请书可能是他当时在访学实验室公共电脑上忘记删除的文件。

  安徽某大学的郭传友则用“张冠李戴”的办法,提高了自己基金项目申请书的“颜值”:前两篇将中文论文以英文形式列出,并将中文期刊名称中的关键词删除,篡改为高影响因子的国际期刊,同时将其本人由第三作者篡改为第一作者;第三篇中文论文不但以英文形式列出,还将本人由第三作者篡改为第一作者,把论文发表年度由2006年篡改为2011年,从而变成近年科研成果;第四篇论文则根本没有发表;最后一篇论文将其本人由第四作者篡改为通讯作者。

  从通报的情况看,伪造试验数据、抄袭剽窃他人成果、论文重复发表等,也是造假者的惯用伎俩。

  “针对当前科研诚信问题所呈现的新形势、新问题和新挑战,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永远在路上。”杨卫表示,基金委愿与相关部门携手共进、密切合作,共同推进科研诚信建设,构建良性学术生态,坚决捍卫科学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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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地善良 发表于 2016-12-31 13:58:11 | 只看该作者
造假是真本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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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杰杰 发表于 2016-12-31 15:26:00 | 只看该作者
浮躁的社会,浮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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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庭漫步 发表于 2017-1-5 21:03:10 | 只看该作者
建创新型国家之前,还是先建设诚信国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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